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允许带入或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处罚

    发表时间: 2024-02-15 来源:化学试剂

产品说明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以下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对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到了损害的;2、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3、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4、指派不具备法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5、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好后果的;6、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机密、个人隐私,造成不好后果的;7、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8、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9、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0、其他违反法律和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立案责任:公安部门在工作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允许带入或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不是立案。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可以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3、审查责任: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做审查,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4、告知责任:公安部门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权利。5、决定责任:公安部门依据审理情况决定是不是予以行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制作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公安部门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等措施。8、其他法律和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