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 (进展)情况通报

    发表时间: 2024-02-23 来源:化学试剂

产品说明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28日至4月27日,县委第六巡察组对大竹生态环境局开展了专项巡察,并于2022年9月28日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按照县委巡察办要求,我局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逐一进行任务细化分工,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强化责任意识,从始至终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专项巡察反馈意见,聚焦存在的问题,不折不扣抓好整改工作。

  认真对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在深入分析原因、查找症结的基础上,制定了《达州市大竹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县委第六巡察组专项巡察县生态环境局党组反馈意见落实工作整改方案》(竹环党组〔2022〕13号),并抄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对县委第六巡查组反馈的重点问题,我局班子成员到点位进行了现场查勘,点对点,面对面地针对有一定的问题和点位负责人做沟通,了解情况,并提出整改措施,真正使整改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体干部职员作风转变、提升工作能力的过程。

  根据县委巡察反馈的21个问题,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20个,剩余1个反馈问题正在有力有序进行。针对具体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我局逐一进行了分解细化,逐个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强力推进整改落实。

  (1)存在大气环境质量在省、市排名靠后的情况。如,2022年1-3月综合指数全省排名112名,全市排名末位。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截至12月25日,全县有效监测天数359天,达标天数332天,达标率为92.5%,同比上升3.6%。综合指数全省排名96名,全市排名与通川区并列全市第5名。二是已建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微信群,及时统筹调度相关工作。三是目前调整扩大后的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区域已经明确,相关公告正在按程序送审。

  (2)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不力。存在由第三方公司运维的龙潭、乌木两个水库的水质自动监测站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如,两个水库的水质自动监测站指纹锁形同虚设,工作间能够随意进出,化学药剂无序存放,龙潭水库水质自动监测站内的过硫酸钠已过期14个月。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了对第三方运维公司的管理,运维人员已严格按要求锁好门窗,保证了站房规范安全运行。二是规范了化学试剂存放,试剂标签也及时更新,保证了使用的试剂在有效期内。

  (3)水环境污染问题处置不够有力。存在东柳河流域水环境污染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如,四川吉永恒建材有限公司,厂内私设排污沟,部分污水直排入河;东柳街道洗涤厂、中华镇天宏洗涤厂、大竹丰嘉铝制品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入河排污口审批的情况下,将污水直排入河;东柳河墩子河断面2022年1月、2月均出现IV类水质。

  整改(进展)情况:已达到整改时序进度,持续推进。一是已制定并印发6个国省考断面“一断面一方案”水质管控方案。二是已督促兴竹公司加快建设清河镇污水处理厂提质扩能工程项目和宜美公司东柳河水生态修复项目建设,清河镇污水处理厂提质扩能工程项目已报财评,待挂网招标。东柳河水生态修复项目已开工建设。

  (1)涉污企业监督管理不到位。存在涉污企业未批先建的情况。如,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于2021年11月22日向大竹生态环境局移交《关于限期整改通知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排污许可证的企业清单》,涉及大竹县11家污水处理厂,现仍未完善入河排污口论证。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涉污监督管理力度,充分利用“双随机”抽查、信访举报等方式,严格执法检查,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二是涉及的11家污水处理厂已完善入河排污口论证,于2022年8月均已取得排污许可证。

  (2)行政审批事项办理不及时。存在超承诺时限办件的问题。如,《大竹生态环境局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办事指南》承诺15个工作日办结,但大竹生态环境局分别于2021年2月、10月受理的《大竹县朝阳乡星火灰石加工厂项目》和《大竹时代医院建设项目》均存在超期一个月办理情况。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严格落实达州市生态环境局《破解项目建设卡点堵点难点问题推进全过程效率革命环评管理十条措施》,压缩审批时间,杜绝超期情况。

  (3)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不严。存在部分企业环境保护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问题。巡察发现庙坝镇刘氏太平彩瓦厂已建成,但未办理环评手续,该厂近期进行了生产;大竹县科宇石料建材厂新加工车间建设工地内的沉砂池未按要求投入使用,厂区排水沟内的外排污水水质混浊,直排入河。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执法检查,截至12月26日,发出处罚决定21件,处罚款87.7万元。二是已去函经信局停止了刘氏太平彩瓦厂生产用电(竹环函〔2022〕56号)。三是已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科宇石料建材厂整改,企业已经完成整改。

  存在指导协调非煤矿山落实修复任务力度不够的问题。如,九盘山非煤矿山开采造成生态环境破坏,2019年省级督察作为典型案例曝光并被列入2021年第八批四川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巡察发现九盘山非煤矿山仍未完全落实矿山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任务;大竹县科宇石料建材厂未对已采矿区进行阶梯式修复,生态修复进度缓慢。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市委常委唐廷教亲自督办,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等单位加强督导,我县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正对九盘山的大竹县科宇石料建材厂等非煤矿山进行生态修复,效果明显。

  (1)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程度不高。存在对意识形态“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文件管理不严的问题。如,2020年以来,班子分工文件中未明确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2022年1月召开的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中,仅1人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对照材料;2019-2020年班子成员均未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述职述廉报告;2021年度有3个关于意识形态的文件与登记不符合或未进行登记。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我局已对班子分工中明确了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二是对照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每个班子成员重新对照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分析总结,并形成了对照材料,在今后的工作中,每个班子成员都必须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并将在个人年终总结、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等方面将意识形态工作认真总结。三是明确专人对意识形态文件进行登记和文字情况记录。

  (2)对干部职工意识形态引领效果不佳。存在“学习强国”理论学习重视程度低的问题。如,2022年4月15日被县委宣传部通报学习情况排名靠后。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加强对全局干部职工意识形态的引领,在“学习强国”理论学习方面,明确专人对“学习强国”学习情况进行收集,每天将前一天的学习情况在单位群里进行公布,对连续积分低于30分的同志进行提醒谈话,提高了理论学习的效果。

  (1)推进“大科室制”改革缓慢。存在未按要求设置内设机构的问题。根据《达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印发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内设机构设置方案的通知》(达市环党〔2021〕77号)文件要求,应内设6个股室,现仍按照8个股室运行。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已落实6个股室的设置及人事任命。

  (2)应急管理工作体制机制不健全。存在应急预案修订不及时的问题。如,2019年印发了《达州市大竹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处置预案》,现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半数以上成员已调离或调整,但未按规定及时修订预案。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已修订出台《达州市大竹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处置预案》(竹环〔2022〕17号)

  1.纠治“”问题不彻底。存在,材料抄袭的现象。如,副局长练松2021年度与2020年度个人述学报告内容除数据外其他雷同;2019年召开的组织生活会相互批评中出现:“在召开区委会议方面,可能是因时间紧、任务重,会前留给委员的研究酝酿的时间较短”、“作为常务副县长,一天到晚忙忙碌碌、穷于应付”等字句,与实际不符。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了教育,并就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点对点的指出,同时要求对文字材料进行严格把关,杜绝抄袭。

  2.工程项目监管不到位。存在项目实施进度滞后的问题。如,2019年在组织实施白坝镇、双溪乡、新生乡、蒲包乡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采购项目时,2019年8月2日签订的采购合同中约定当月底前完工并达到调试运行条件,实际完成时间为2019年10月31日,延期达两个月。

  整改进度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项目进度督导,确保项目进度有序推进,按时完工。

  3.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如,2020年11-12月机关职工参加路口文明志愿服务劝导活动发放加班费1080元。

  (1)财务风险防范意识不强。存在漏记固定资产,库存大额现金的现象。如,2020年、2021年分别购买文件柜5个、电脑1台共计0.81万元,均未记固定资产;巡察发现库存现金17.75万元,其中收回黄兴亮等人往来款项3.8万元,收回“吃公函”整改接待费用11.92万元,上期结存2.03万元,未及时上缴或入行。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按规定在2022年度11月1、2号凭证补记固定资产0.81万元。二是按规定在2022年9月30日将库存现金17.75万元缴存市财政局国库科。

  (2)会计核算不规范。存在工程应付款未记账,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如,2021年2月龙潭水库水质自动监测站采购项目报销单据198.6万元,科目只记财政直接支付的30万元,下差168.6万元未记应付账款;2021年10月支付铜钵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项目围挡修复费用12.76万元,无施工合同及工程验收清单。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按规定在2022年11月87号凭证补记应收账款168.6万元。二是修复工程项目围挡修复费用12.76万元,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5.化解复杂疑难问题能力不强。存在处理重复信访件措施不够精准的问题。如,2018年以来,涉及四川富圣纸业污染环境的信访件多达34件。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已将重复信访富圣纸业纳入移动执法系统“重点企业”抽查。二是富圣纸业废水处理设施单元已安装视频监控并联网。

  1.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存在组织生活会程序缺失,选举程序不严谨,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如,2020年6月30日局机关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没有开展相互批评,未达到红脸出汗、咬耳扯袖的效果;2021年5月11日监测站支部委员会选举中所有选票均未加盖公章;在职党员在计算党费基数时,将工资总额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进行了重复扣除;部分退休党员未按照实发基本养老金作为党费基数。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严肃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真正达到红脸出汗、咬耳扯袖的效果。二是严格选举程序,加强各个环节的指导、监督。三是严格落实《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从2022年4月起,对在职党员的党费基数重新进行了计算,将工资总额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纳入到党费基数中计算,对退休党员按照实发基本养老金作为党费基数。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加强党员发展工作,我局于2021年1月制定了《达州市大竹生态环境局总支部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计划中制定的工作目标为各支部计划培养入党积极分子1名,发展对象1名。2021年以来,我局有入党积极分子1名,待研究后成为预备党员1名。

  (2)选人用人不规范。存在人岗不相适的问题。如,机关委员会书记不负责机关党建工作;局办公室负责人政治面貌为群众,经常接触党内涉密文件,面临诸多保密风险。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已经对班子成员分工进行了调整,机关委员会书记分管党建工作。对办公室党内涉密文件进行了专人负责。

  3.巡察整改不彻底。2017年县委巡察组反馈“基层一线执法力量薄弱”的问题整改不彻底。如,达州市大竹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共有编制25个,现在编人数21名,参与一线名,基层一线执法力量薄弱的情况未得到显著改善。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根据我局最新机构设置和人事任命,已充实执法力量。二是我局现有行政执法资格人员30人,按照“局队合一”要求,让有执法资格证的业务股室人员,都参与到执法中去。

  (一)提高政治站位,扎实扛牢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深刻学习领会习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指示要求,自觉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后半篇文章”。

  (二)落实整改方案,有序推进巡察工作。逐一进行销号,狠抓整改落实,完不成任务绝不收兵。

  (三)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整改工作成效。使整改工作变为有效提高工作上的能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的助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做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达州市大竹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反映。联系电线;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