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报告摘要

    发表时间: 2024-03-09 来源:化学试剂

产品说明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异议声明。所有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始终致力于化学试剂的生产、研发、销售以及化工原料贸易,同时坚持“化工+医疗”的战略转型,涉及部分体外诊断试剂研发、生产、销售和基因测序服务。

  化学试剂按照产品纯度等级不同分为通用化学试剂、电子化学品,电子化学品包括PCB用化学试剂与超净高纯化学试剂。化学试剂产品有各类规格的氨水、氢氧化钠、盐酸、硫酸、甲醇、乙腈、丙酮等,既应用于实验室研发及分析检验测试领域,也应用于工业化生产,如电子元器件、平板显示器、电池电解液、光电玻璃等制造领域,以及能源、新材料、日化、生物医药、食品等行业。PCB用化学试剂系印刷线路板(printed circuit board,简称“PCB”)制作的完整过程中所用到的化学试剂,大致上可以分为线路成像用光致抗蚀剂和网印油墨、镀覆工艺用化学品及用于显影、蚀刻、黑化、除胶、清洗、保护、助焊等工艺用化学品。

  公司作为国内技术和规模领先的化学试剂专业制造商和集成供应商,提供高品质的产品和化学试剂技术解决方案。化学试剂主要生产基地位于佛山、汕头、成都,化学试剂采用以销定产和批量化定制的生产模式,线上电子商务平台+线下销售联动的销售模式,自产、OEM及集成供应相结合的供应链管理模式,满足多种客户端的产品和服务需求。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基地位于福州、长沙、济南,基本的产品包括特异生产因子(TSGF)检测试剂盒、分子诊断与基因检测试剂盒,应用于进行肿瘤标志物检测、呼吸道感染检测、流行病检测等。同时公司把握大健康领域的发展趋势,开展基因测序的临床和科研服务,包括新生儿基因检测、扩展性携带者筛查基因检测、遗传性疾病基因检测。

  现阶段,化学试剂服务于科学技术研究和国民经济发展的各个领域,广泛应用于工业、农业、医疗卫生、生物技术、检验检疫、国防军工等行业,在电子、微电子、航天航空、新材料、生物医药等先进制造业领域的作用尤为重要,甚至是部分行业的关键基础化工材料。

  化学试剂行业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品种多,工艺技术复杂,发展快。随着试剂行业的快速发展和市场的专业化分工,试剂企业逐渐在特定领域形成了各自的产品种类优势和技术领先优势。同时,下游的客户对化学试剂的品种、规格、品质和应用技术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使得试剂企业向配套产品和配套服务的方向发展。基于化学试剂应用领域的广泛性及基础性,同时随着行业环保监管、安全监管、危险化学品仓储及运输监管逐步加强,以及原材料成本的不断上升,导致行业不断淘汰落后产能,试剂行业的集中度进一步提升,行业优质企业盈利能力与盈利水平将继续提升。

  在体外诊断试剂的上游主要是原材料,包括诊断酶、抗原抗体、化学原料药,其中诊断酶受到技术限制,目前还主要依赖进口。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的销售模式有直销和经销,其中经销是主要模式。体外诊断试剂的下游有医院、体检中心、防疫站、独立实验室等,其中医院为主要下游需求领域。

  西陇化工(香港)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至12月期间向石井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客户通过船运公司发出化学试剂等商品。根据相关购销合同约定,货物越过船舷即主要风险及货物所有权转移,但公司以客户收货时间而非装船时间作为收入确认时点,导致营业收入跨期入账,2018年多计收入1340.13万美元、多计利润36.12万美元,2017年少计收入1340.13万美元、少计利润36.12万美元。

  上述会计差错影响2018年度合并利润表、不影响本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

  公司于2018年开展生产技术改造,将以前年度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硝酸银母液及废渣等物料进行回收银粉利用,合计节约产品成本约2705万元。硝酸银成本下降系偶发事项,以后生产过程不会持续出现,公司误将该部分损益作为经营性损益进行披露。

  上述会计差错影响2018年度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不影响本年度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第四季度与前三季度差异较大,主要是因为第二季度、第三季度收取的资金占用费未列入非经常性损益列报。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2019年,面对严格的安全和环保监管政策、原材料、人力成本上升、国内外经济低迷等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及行业发展环境,在公司管理层的领导下,坚持科技创新和绿色发展,秉承规模、效益和风险综合平衡理念, 认真贯彻落实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计划,在确保安全和环保管理规范的基础上,围绕“化工+医疗”战略,结合化学试剂,不断向高端的体外诊断试剂、分子诊断试剂等方面拓展,持续推进公司业务稳健发展。报告期内,公司荣获中国精细化工百强企业、2019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公司企业技术中心被认定为汕头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艾克韦生物获得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佛山西陇通过了国家级示范企业验收,西陇创新园获2019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

  随着国内面板产能的不断提升,与之相对应的电子化学品需求总量也相应扩大,公司根据产业环境有针对性的梳理并深化公司电子化品产品定位和区位布局,同时根据业务进一步强化组织结构,增强各区域的协同和发展。公司优化化学试剂产品结构,继续夯实“线上+线下”的运营管理,通过内部管理组织调整和板块运作,完善商务的数据梳理,加强行业大客户的合作和展会推广,进一步深化市场拓展,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建立以业务为导向并融合项目管理,集中资源和优势产品,加大投入不断提高营销工作质量,市场取得良好效果。

  公司在光刻胶配套的部分试剂产品获得行业大客户肯定的基础上,一方面有序开展市场推广,另一方面加大力度推进半导体、平板显示、光伏太阳能电池的光刻胶关键技术研发,已实现了6.0μm及以上线宽技术突破,并对需求客户进行送样评估,为进一步产业量化奠定基础。

  公司加大石化类催化剂研发力度,合作和协作中的产品有化学试剂、催化剂定制级精细化学品、催化剂浸渍液等产品。经过在该领域的开拓进取,目前在能源业务板块公司是大型国有能源集团旗下的催化剂合格供应商。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自主创新,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持续推进高纯电子化学品的研制和新工艺小试及中试开发,并对现有产品进行系列提质增效,公司的高新技术产品高纯硫酸铜、电子化学品高纯硝酸银和高纯无水乙醇、高纯盐酸,获得了两项新技术“试剂酸中硝态氮及碱金属硝酸盐亚硝态氮脱除的研究”和“精馏耦合渗透汽化膜脱水技术”,进一步推动公司业务发展。公司开发研制更多高新技术产品,提高主营产品档次,电子化学品高纯异丙醇、氯化铜、硝酸、硼酸;PCB用固体化学试剂、超净高纯化学试剂、高纯金属盐物特种试剂;硫酸钠、氯化铵均被认定为2019年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其中项目攻关新技术“固体试剂结晶防结块技术”、“MVR(机械蒸汽再压缩)无机盐试剂结晶技术”,并完成专利申请。同时,公司继续优化服务升级理念,为客户提供更多产品的技术增值服务和方案。

  公司开展了高效水溶性甲醛阻聚剂的制备技术探讨研究,以实现水溶性甲醛阻聚剂的量产;通过开发从工业硫脲提纯制备高纯硫脲的生产方法,降低生产成本,实现高纯硫脲的量产商化,更具竞争力地匹配众多下游应用领域的产品需求;通过开发超纯试剂净化的关键材料,提高试剂纯度水平,推动高端电子化学品的开发量产。公司着力将清洁技术运用于行业工艺生产,加强对现有产品工艺技术优化和循环利用,提升本质安全环保水平。未来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加强技术创新,提高研发效率,逐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吸取江苏响水321特大爆炸事故教训,持续落实全员安全责任,组织开展安全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加强日常隐患排查,进一步完善安全设施及基础管理工作,以问题为导向推动持续改进,构建安全长效生产机制。

  公司上线OA、WMS新系统,通过息化平台优势,大大提升流程管理及仓库管理效益,同时持续推动管理精细化,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原料采购的质量控制、生产成本和生产工艺的管控,夯实基础生产管理工作,严格落实质量管理工作。

  福君基因已将二代测序实验室管理系统及相关诊断技术逐步落地,并开始全面服务国内的科研机构、三甲医院和专科医院。报告期内,科研服务和临床业务与同期相比显著增加,其中关键产品推进:(1)携带者筛查:科研与临床齐头并进;与院士领衔的团队共同合作课题,完成挖掘国人的突变频率项目;(2)线粒体病:携手国外线项目的带动,建立国际标准的实验体系与检测方法;同时,临床上通过与北京儿童医院合作,树立在线粒体病领域的标杆地位;(3)眼科:由协和医院专家及国家级学科带头人作为顾问,在国内建立眼科学的基因检测方法,目前积极开展引入美国前沿的眼房底液cfDNA检测技术,将视网膜母细胞瘤的检测准确性提高50%,打造眼科学的前沿产品。

  西陇生物特异性生长因子(TSGF)检测试剂盒市场占有持续扩大,销售量、新装机数量均实现较大增长;脂蛋白相关磷脂酶A2检测试剂盒取得注册证,为公司业绩实现持续增长提升了支撑;肿瘤甲基化六个癌种的科研服务项目准备工作,签订合作协议20余份,涵盖西南、华南、中南、华北区域;肠道菌群宏基因组学在肝硬化诊断中的应用项目获得专家组评审验收,并申请发明专利;儿童安全用药基因检测项目和直肠癌甲基化检测试剂盒的前期研发稳步推进中。

  艾克韦生物基于分子诊断试剂领域的整体解决技术优势,使公司在体外诊断的竞争力获得进一步提升,协同效应显著。报告期内,艾克韦生核酸提取试剂获得进一步技术突破;在新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艾克韦生物拿出疫情防控一站式解决方案,包括从核酸提取到病原体检测所需全部试剂以及配套的全自动核酸工作站、荧光定量PCR仪等仪器设备,实现从样本提取到结果检测的自动化,全程操作简单便捷,为此次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更快、更精准的检测支持,销售并应用于政府实验室、疾病控制中心、第三方医学检测和临床等。截止本报告披露日,艾克韦生物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盒已通过山东省药监局检定合格,同时已获得欧盟市场准入资格。

  报告期内,福君基因完成了首个IVD产品开发并进行申报,获发明专利1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4项,一类试剂盒产品备案1个;艾克韦生物获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1项;西陇生物进行5个一类产品备案,并已通过国家药监局审核。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计量和披露作出修订。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2019年6月10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该准则的规定进行调整;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进行追溯调整。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对债务重组的确认、计量和披露作出修订。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2019年6月17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该准则的规定进行调整;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进行追溯调整。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本公司2019年属于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情形,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股东权益变动表列报项目的变化,主要是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导致的变化,在以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中反映。财会〔2019〕6号中还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分别列示。

  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前的金融工具准则简称“原金融工具准则”)。

  金融资产分类与计量方面,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基于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及企业管理该等资产的业务模式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大类别。取消了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原分类。权益工具投资一般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也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减值方面,新金融工具准则有关减值的要求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以及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以及未提用的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以替代原先的已发生信用损失模型。

  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衔接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不进行调整。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西陇化工(香港)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至12月期间向石井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客户通过船运公司发出化学试剂等商品。依据相关购销合同约定,货物越过船舷即主要风险及货物所有权转移,但公司以客户收货时间而非装船时间作为收入确认时点,导致营业收入跨期入账,2018年多计收入1340.13万美元、多计利润36.12万美元,2017年少计收入1340.13万美元、少计利润36.12万美元。

  上述会计差错影响2018年度合并利润表、不影响本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

  公司于2018年开展生产技术改造,将以前年度生产的全部过程中产生的硝酸银母液及废渣等物料进行回收银粉利用,合计节约产品成本约2705万元。硝酸银成本下降系偶发事项,以后生产的全部过程不会持续出现,公司误将该部分损益作为经营性损益进行披露。

  上述会计差错影响2018年度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盈利,不影响本年度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6月2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0年6月12日上午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黄伟鹏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规范运作,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的实施,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有效地保障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卢锐先生、刘伟先生、陈水挟先生、张宏斌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下同)的《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各独立董事的《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巨潮资讯网的《2019年年度报告》。

  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已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19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527,214.95元,其中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4,250,033.26元,按2019年度母公司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3,425,003.33元,加上年初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531,497,636.24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566,599,847.86元。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 了有效的内部控制,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董事会同时审查并通过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具体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具体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黄伟鹏、黄少群、韦映吟、蔡博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9)118号】指出的问题,经公司自查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对受影响的以前年度的财务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

  具体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一商誉减值》、《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等有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计提16,746,156.74元的商誉减值。

  具体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根据公司2020年经营计划,公司及其控股子(孙)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本数),有效期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拟为上述申请2020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的连带责任担保,有效期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授信额度和担保额度范围内决定相关事宜,办理上述授信项下的具体业务及担保手续,包括且不限于签署相关业务的具体合同、协议等相关事项。

  具体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非独立董事薪酬的确定以及2020年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具体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19年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以及2020年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董事黄伟波先生、黄伟鹏先生、黄少群先生、黄侦凯先生、黄侦杰先生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以及2020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具体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19年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以及2020年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董事黄伟波先生、黄伟鹏先生、黄少群先生、黄侦凯先生、黄侦杰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0年一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0年一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一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董事会提请公司于2020年7月6日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提交的有关议案。

  具体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7月6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7月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截止2020年6月30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 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是本公司股东;

  7、《关于2019年非独立董事薪酬的确定以及2020年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上述第6项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必须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黄伟波先生、黄伟鹏先生、黄少群先生、黄侦凯先生、黄侦杰先生对上述第7项议案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上述议案均已经2020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与本通知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的相关公告。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线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线:30-17:00。

  联系传线、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会前相关手续。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1。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7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本次会议各项议案的表决指示如下(在议案表决栏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见中选择一个并打“√”):

  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包括填写其他符号)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均视为“无明确表决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6月2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0年6月12日上午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牛佳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具体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审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审核,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线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经审核,公司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是结合公司2019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做出的,与公司成长性相符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审核,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保证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及监督作用。《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健全和运行的实际情况,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经审核,本次涉及的前期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时提醒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财务人员进一步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工作,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经审核,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审核,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处于正常运营状态,视盈利和偿债能力情况取得一定的银行授信额度,有利于保障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顺利开展,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为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有利于降低控股子(孙)公司融资成本,并进而促进其业务开展。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19年监事薪酬的确定以及2020年监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至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0年一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监事会经核查同意公司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的《关于未来三年(2020年一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19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527,214.95元,其中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4,250,033.26元,按2019年度母公司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3,425,003.33元,加上年初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531,497,636.24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566,599,847.86元。

  考虑到公司2020年度经营实际、重大资金安排计划和发展规划,公司董事会拟定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随着近年化工行业日益加剧的环保和安全风险,不断淘汰落后产能,行业集中度提升。为提升战略竞争力,化工企业间的各种创新模式的整合不断涌现。一方面,为保持公司市场地位和行业竞争力,公司加大资金投入实施产业升级改造显得尤为迫切和必要;另一方面,公司正处于发展、战略转型期,在高端医疗服务、基因检测、体外诊断等领域内寻求优质标的和投资机会,以此实现跨越式发展;同时,公司部分业务包括供应及需求端受新冠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在应对措施基础上仍需进一步稳定经营。鉴于目前经营实际、重大现金支出及对外投资计划,并从中期发展、股东长远利益等因素综合考虑,公司2020年度需做好相应的资金储备,公司 2019年度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谋求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指引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为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有序,公司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日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及高端医疗服务、基因检测、体外诊断领域的项目投资及新市场拓展。

  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股东和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

  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股东、投资者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阶段、中期规划和资金安排,提出的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将股东长远利益与公司未来发展需要结合在一起,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该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 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是结合公司2019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做出的,与公司成长性相符合,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追溯调整相关财务数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于2019年12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黄伟鹏、黄少群、韦映吟、蔡博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9)118号】,该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中指出西陇科学公司“跨期确认收入”和“非经营性损益披露不充分”。

  公司收到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后,成立专项小组开展全面自查工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对受影响的以前年度的财务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

  西陇化工(香港)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至12月期间向石井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客户通过船运公司发出化学试剂等商品。依据相关购销合同约定,货物越过船舷即主要风险及货物所有权转移,但公司以客户收货时间而非装船时间作为收入确认时点,导致营业收入跨期入账,2018年多计收入1,340.13万美元、多计利润36.12万美元,2017年少计收入1,340.13万美元、少计利润36.12万美元。

  (1)上述会计差错影响2018年度合并利润表,合并利润表受影响的项目变动如下: